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就直接走人了,按制度要一个月的,该怎么处理?

:2019-06-24 包装地带


“现在的90后95后员工真任性,工作干得不爽直接递交个辞职报告就走人了,也不提前打招呼,想走就走……”




一位在人事岗位做了好多年的朋友今天跟我吐槽说他们公司的一个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就走了,也没有提前打招呼,也没有商量,直接甩过来辞职报告,就当做是辞职了,公司里面正式员工辞职,按照制度需要一个月交接工作的,但是员工不按照制度来走,朋友表示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很多人说,通常辞职是分两部分完成的。第一步,是递交辞职书。得到批复,相当于约定一个离职时间。第二步,离职交接。通常,辞职书得到批复后,就进入了离职交接期。单位也会安排人手接替工作。工作交接完成,到了辞工书上约定离职日期那天,办理书面的交接手续。书面交接手续完成,才表示正式离职。结算离职工资。如果递交了辞职报告就走人了,单位可以算你自动离职。看看其他网友怎么说的。



网友:职场员工离职,递交了辞职报告,没有办理交接而直接走人,如果没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那么应该处罚。可以根据该行为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哪怕再受委屈,和职场再有矛盾,也要履行包括工作交接在内的辞职手续。离职时做好工作交接是职场人的义务,是对自己负责的行为,不办理交接是错误的。不办理交接,影响职场工作。会让职场措手不及,造成工作脱节,停顿,反复,增加成本。不办理交接,后任不清楚工作进展情况,一时理不出头绪,走弯路,耽误工作。不办理交接,有法律风险。尽管交了辞职信,但是不办理交接,就是事实上的不辞而别,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其承担。不交接,后任有可能不掌握工作关键控制点或工艺节点,或安全关键节点,为事故发生留下隐患。如果因此造成重大损失或安全事故,就是玩忽职守,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外,说走就走,不办理交接,则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办理交接,会给自己的职业品质留下污点。扫尾工作搞不好,哪怕过去工作干得好,也有可能前功尽弃,让“老东家”对自己的印象大打折扣,给出负面评价。这是我们自己在搞“臭”自己。职场离职不搞交接,是职场大忌。说明过去的一切都是伪装,要离开了,狐狸尾巴也露出来,你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虚伪或狡猾。


网友:一般性的工作还可以这样做,递交辞职报告就走人这属于离职,公司有权利扣留你当月工资。如果是重要岗位特殊工种这样的离职造成的公司直接的经济损失公司有权利到法院起诉你,所以奉劝各位同仁都是大人了做什么事别任性,即使公司待遇不好但我们身为有素质有道德的人还是不要干这样的事为好!但现在很多公司都不按法律规定给员工应该得到的福利待遇,虽说可以劳动仲裁,但维权真的很艰难!本人劳动仲裁历经两个月刚胜诉对方到法院起诉了,再法院审判期间各种请假跑腿又得两个月,真的不容易。对方有钱给律师都不给你,好好的劳动关系律师硬是说成劳务关系,只能静等开庭!请个律师动辄几千块,劳动工人维权路真的艰辛,深有体会!


网友:作为劳方来说,有义务有责任做好全面交接工作,交接方要签字确认。这对你长期的职业生涯有好处。作为资方来说,及时明确的确认交接联系人做好交接工作,拖延交接对自己也没好处。至于一个月,真的不是必须的。劳资双方和平友好结束的,哪怕半年一年以后工作上有什么具体问题,劳方也会念旧帮个忙。不欢而散的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别说拖一个月,拖一年也有办法去医院弄个病假条。没必要走到哪一步。



网友:根据劳动法和公司合同,该员工做法是不妥的,离职需要交接,需要领导审批通过。就看公司有没有完成损失,如果有损失可以处理该员工,包括当月薪酬扣减。是可以对员工处以一定的工资扣罚的,但这样做必须有理有据且依法执行才可以,否则贸然扣员工的工资可能招致投诉,对公司不利。因此,最终的处理意见只有两种,要么是扣工资,要么是一分钱不扣。


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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